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查,申请企业依兰县鑫兴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零售(连锁)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8月0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51-57222648
通讯地址:依兰县东顺城路中段;邮编:15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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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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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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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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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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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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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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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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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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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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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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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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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鑫兴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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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泰和城小区2号楼8号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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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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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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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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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化学药、中成药、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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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DA45100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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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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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不善,业务难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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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依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