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肾功、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和乳房旋切针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医保分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肾功、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和乳房旋切针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及时将本次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分解至辖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指导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本次中选产品的合同签订,强化中选产品使用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测,保障中选产品的采购供应和使用。
二、肾功、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和乳房旋切针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6月15日起执行,其中,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1年。请相关采购主体提前做好品种备货工作。
三、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乳房旋切针续签采购协议时,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前一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8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
四、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
五、按汕医保〔2022〕101号文要求,我局已于2025年1月将2025年度国家(省)集采预付医保基金拨付到位,医疗机构应按要求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六、执行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属地医保部门反馈。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