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5月1日起,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系统将调整收货、验收、退货等功能设置。调整后操作如下:
一、关于收货验收操作
(一)新交易子系统在“订单操作”模块下增加“收货验收”菜单。医疗机构新采购的订单,自配送企业发货(在系统操作“配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操作“收货验收”的,系统将自动默认“收货验收”。
(二)新交易子系统在“订单操作”模块下增加“取消收货验收”菜单。医疗机构发现系统自动默认“收货验收”的订单存在问题的,可通过“取消收货验收”菜单将订单退回为“待收货验收”状态。医疗机构就退回为“待收货验收”状态的订单与企业核对无误后,重新进行“收货验收”操作。
二、关于退货退款操作
新交易子系统升级退货退款功能,医疗机构已下单但未支付的采购订单,可通过“订单操作”模块下的“退货申请”菜单操作全额或部分退货申请。企业对全额或部分退货申请的订单进行确认,并完成相应票据维护后,系统将于次日自动对冲退货金额。
三、其他事项
(一)系统自订单完成收货验收后开始计算付款时间。
(二)医疗机构于5月1日前采购的订单仍按照原操作逻辑执行。
(三)医疗机构取消收货验收的订单,系统将以重新收货验收时间作为该订单的开始计算付款时间。
(四)未尽事宜将适时补充,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如有疑问,请径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工作日咨询电话020-28866464(8:30-12:00,14:00-17:30)。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