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及总代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治理的相关文件,部分高值医用耗材按照企业承诺下调挂网价格,部分产品因承诺退市、停产、未承诺价格或者未销售拟于7月7日暂停采购资格。为落实价格治理精神,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相关企业严格遵守价格承诺,治理范围内产品不得以新增国家医保编码等方式变相涨价;停产、已退市、未承诺价格或者未销售产品不得挂网;
2、相关企业2个工作日内到药事所领取《关于落实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治理的告知函》,并按照要求及时回函;
3、医疗机构应及时调整治理相关医用耗材议价价格,若原采购价格低于企业承诺价的,原则上不允许涨价,就低执行原采购价,采购价与治理价就低详见附件。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