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6〕115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关于通报首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治理结果的函》(医保价采函〔2026〕17 号)工作部署,现就开展部分医用耗材挂网价格自主降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请各企业主动梳理产品价格(详见附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网上办事系统】 — 【价格调整】提交降价申请,自主下调挂网价格。逾期未按要求完成降价申报的企业,将暂停该产品的挂网资格。
二、报送时限
所有降价申请于2026年6月24日-6月30日通过网上专项通道递交降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路径
线上递交材料入口:【网上办事系统】 — 【价格调整】。
递交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降价申请(含附件产品列表中同一注册证下所有规格型号)、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