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神经介入微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安排,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就中选结果落地实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
神经介入微导管类医用耗材。
二、执行时间
(一)执行时间
集中带量采购所有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自2026年8月1日零时全省统一执行。
(二)采购周期
神经介入微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自2026年8月1日起算,采购周期为3年。医疗机构应严格履行合同要约,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协议采购量。采购周期内续签时,原则上每年度总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前一年总实际使用量的90%,各中选企业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如医疗机构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在新的采购年度开始前提交书面说明材料。首年未填报需求的医疗机构如新增采购需求,须签订采购协议。当前年度未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未完成的量累计到周期内下一年度,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采购协议也可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同时在协议中明确每年采购量等相关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应通过贵州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https://fuwu.pubs.ylbzj.guizhou.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zcIndex)进行交易,不得线下采购中选品种。
(二)中选产品未在系统挂网的,中选企业通过登录系统-操作指引-耗材挂网数据管理-耗材挂网确认步骤进行挂网确认。已挂网的产品将由系统自动调整项目及价格(自2026年8月1日零时起)。
(三)中选企业是生产、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必须保证中选产品的配送覆盖全部采购主体并及时保质、足量供应。生产企业要加快与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搭建配送关系,以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
(四)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确保任务量的完成。在协议周期内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超出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供应,直至采购周期满。
(五)医疗机构不得变相或以SPD供应商名义收取配送企业其他费用。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