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33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卫健委《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暨开展第四批价格治理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7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云胶片”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我局起草了《宁夏云胶片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5个工作日)。请于2025年12月19日前将具体意见(以PDF和Excel两种格式)发送至邮箱:nxyjp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意见反馈邮箱请在邮件标题注明“云胶片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反馈意见”。属于个人建议,请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单位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