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决策部署,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现就我省执行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参加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浙江省骨科创伤、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的医疗机构。
(二)产品范围
1.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2.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3.浙江省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产品。
4.浙江省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产品。
二、执行时间
2026年5月31日。
三、采购周期
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结构心脏病封堵器医用耗材采购周期为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骨科创伤、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
四、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做好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质量监管、供应保障、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以及组织保障等政策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