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7批)工作的要求,在中选结果产生后,相关医疗机构需确定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为确保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
二、时间安排
平台开放时间: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30日。
三、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流程
各医疗机构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系统内确认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结果汇总后在平台内发布,相关规则见附件1,在此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医疗机构确定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各区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7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工作。要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的要求,分配的产品及协议采购量均需医疗机构确认。各区医保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指导医疗机构选择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定。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