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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市推广CHS-DRG复杂脊柱疾患或3节段及以上脊柱融合手术或翻修手术等病组实际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CHS-DRG付费改革对医疗机构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标医用耗材的导向作用,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兑现临床价值,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经研究,决定对于本市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涉及的主要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推行实际付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人员范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病组范围:复杂脊柱疾患或3节段及以上脊柱融合手术或翻修手术(IB19)等25个病组。 费用范围: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短期住院治疗,主要诊断为骨骼相关疾病(MDCI)、多发严重创伤(MDCZ)、循环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MDCF),并进行相应手术治疗(附件1-18)的住院全部费用纳入病组支付标准。住院期间参保人员自愿选择超医保支付范围的床位费以及国际医疗部住院费用除外。 二、支付标准 将本市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降价部分计入医保基金支付,首个采购年不调整支付标准。传染病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考虑其价格加收等因素支付标准上浮1%(附件19)。 三、基金支付与个人负担 参保人员支付部分包括住院起付线以下费用、封顶线以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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