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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集中受理浙江省、杭州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协议定点申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市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有关规定和各区、县(市)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集中受理浙江省省级、杭州市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药机构)申请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符合规定的区、县(市)内医药机构。 二、预受理日期 2025年9月12日至16日。 三、预受理方式 可受理申请的区、县(市)范围内,自评符合申请条件的医药机构,通过“杭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搜索“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集中受理浙江省、杭州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协议定点申请的通告”,扫描文内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 注意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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