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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谈创新药品落地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7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县、自治县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医保服务中心,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满足临床需求,让参保患者第一时间用得上好药新药,“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在省医保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医保〔2024〕206号)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国谈创新药品落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国谈药品快速挂网机制。国谈药品在我省实行全量挂网,协议期内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 二、医疗机构购买使用的国谈药品实行单列预算管理,不纳入当年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范围;国谈药品费用不纳入DRG/DIP相应病组(病种)计算范围。 三、国谈药品适用病种未纳入我省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但适合门诊使用的,实行“单独支付”管理,按我省现行医保住院待遇政策执行。 四、加强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管理。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将国谈药品纳入本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目录和外配处方药品目录。对于暂时无法纳入本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目录,但临床确实有需求、参保患者(含省外患者)无法通过“双通道”渠道购买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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