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6〕105号)要求,,现对挂网满一年且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未参与医疗机构网上交易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拟取消二连浩特区域配送资格处理,并将拟取消配送资格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6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二、公示单位: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三、申诉要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公示单位申诉。
四、申诉电话:0479-7523781
电子邮箱:18404877136@163.com
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