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关于开展2020年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增补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及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增补工作安排,我省已完成对血管介入等十三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增补企业上传的资质图片及网上维护信息的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对增补企业的主体资质和产品资质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增补企业维护的主体信息、产品信息及价格信息进行公示。
二、公示安排
(一)公示方式。本次公示采用网站公示和系统内公示同时进行,企业需查看《吉林省高值医用耗材新增补产品价格公示》(附件1),同时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凭用户名、密码 进入“吉林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后,通过“基础数据库系统”中“增补产品初审结果公示”栏查看本企业和其他企业主体及产品信息审核结果。
(二)公示时间。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2日止。
三、受理安排
(一)受理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2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1.网上受理:对于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企业可以通过申报模块进行修改后重新送审。
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2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受理:对公示的本企业及其他企业信息有异议的,无法通过网上受理的企业,须下载《血管介入等十三大类高值医用增补企业及产品初审结果公示质疑表》(以下简称《质疑表》,详见(附件2)模板,按照模板格式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3),将书面质疑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我中心。
3、受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03室。
4、联系电话。0431-81866950、81866951、81866952。
?四、有关说明
1、申报企业应仔细核对本企业的企业资质及产品资质审核情况,企业资质审核通过是企业产品挂网交易的前提,如企业资质审核不通过,其全部产品将不能纳入阳光挂网目录。产品审核结果分为注册证和产品组件及code的审核结果,如有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应认真核对上传信息及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送审。企业资质和产品注册证、产品组件及code资质同时审核通过的,方可纳入阳光挂网采购目录。
2、《质疑表》分为主体质疑、产品类别质疑、价格信息质疑及其他质疑四类,请各企业根据质疑内容选择相应的质疑模板。
3、公示期间对本企业和其他企业审核结果(尤其产品注册目录、是否为采购范围内产品及价格信息)有异议的企业,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合法、详实的佐证材料,质疑内容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4、如企业的主体信息或产品信息被其他企业投诉或质疑,我中心将电话通知被质疑企业进行澄清,请各企业的被授权人及业务联系人在公示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5、对于公示期内未按要求提出质疑的产品,我中心将不再受理关于该产品质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