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南雄市、仁化县人社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工作部署,为做好我省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南雄市人社局、仁化县人社局及时将文件传达至参加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采购协议签订工作,做好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合理引导,及时上报存在问题,确保集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3月25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到期后可视实际情况延长。
三、请各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协议签订工作,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本机构已报量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回款第一责任人,应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