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代理企业:
9月10日我们发布了《关于申报医用耗材产品的通知》,要求相关耗材企业申报产品及企业资质信息,现已基本完成。自10月21日起开始医用耗材产品历史价格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捏合
产品捏合是指对同一企业、同一产品、同一价格不同规格型号进行合并。产品捏合成功后方可参加填报历史价格等后续工作。历史价格及证明材料均在捏合后的产品上填写。
相关生产/代理企业须将所有审核通过的单一规格产品进行捏合(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捏合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证编号、分类名称、目录名称、产品名称、最小计量单位、换算比完全一致。
2.注册证有效。
3.已完成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的数据关联。
二、上传承诺函和保证书
为了保证企业申报资质信息准确、真实、有效,参加申报的全部产品达到国家执行标准,需企业登录系统选择?“企业资料增补申报”填写打印《申报承诺函》、《质量及货源保证书》,并加盖公章后上传。(模板详见附件2、附件3)
三、填报历史价格
本次填报两种历史价格,分为生产企业本产品全国最低价和河北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最低交易价。各企业必须填报全国最低价和河北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最低交易价,不含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价。
全国最低价是指全国各省(市)级招标挂网(交易)价,生产/代理企业需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中选结果等,上传材料须明确标注该采购产品及价格所在位置。
河北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最低交易价是指原河北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交易)价、京津冀联合采购平台(人工关节、吻合器)已挂网产品的三地最低交易价或省内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招标采购(交易)价(交易时间范围: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生产/代理企业需同时备注此价格采购的医疗机构,上传含有价格的供货发票,若发票信息不能清晰展现采购产品和对应的采购价格则须上传随货同行单,上传材料须明确标注该采购产品及价格所在位置,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发票的企业,将视为对应申报产品从未在河北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销售。
四、关联历史数据
为保证新旧平台的数据延续性,企业需关联原河北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产品数据。(详见附件1)
若企业在原平台存在挂网产品,则需自行操作关联产品数据。若原平台无对应企业的挂网产品数据,则无须操作。
五、产品报名
完成以上4项工作后,在“产品报名”菜单下选择对应的捏合产品点击报名即可,报名成功后该产品历史价格填报的工作全部完成。
六、时间要求
自10月21日起,已经完成产品资质申报并审核通过的企业可在河北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申报历史价格,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请各相关企业按时间要求抓紧填报相关信息。
七、技术支持
河北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hebei.udplat.com/
咨询电话:400-618-2090
生产企业QQ群:860975923
配送企业QQ群:970945310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