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9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现将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详见附件。该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相关部门将综合考虑检验技术发展进步和相关成本变化等因素,对项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