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督查抽查、业务培训、集中警示、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强化药品零售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药品监管工作列为局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每月“亮政亮效”,公开完成进度,挂牌推进工作开展,每月向县市区局通报药品监管工作情况,确保监管态势不松懈、监管覆盖无遗漏、监管衔接无断层,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强化培训,夯实监管业务基础。编发《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实务操作手册》《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指南》至各县级局,指导基层监管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增强基层监管人员“四个能力”(问题发现能力、风险化解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跟踪处置能力),优选70名市县监管人员组建了全市药械化检查员库。
综合监管,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将违法违规网售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违规销售处方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列为重点监管内容,采取签订承诺书、自查自纠、开展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综合监管。联合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二分局对70余名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较大单体药店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警示教育。
明确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靶向开展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暨执业药师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联合市卫健委、医保局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和使用暨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从购进渠道、销售环节、药事服务、执法办案等方面入手,不断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