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旗医疗保障局召开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医保结算非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警示教育会,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旗内5家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及医保局、医保中心相关领导参会。
会议传达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文件及上级医保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内蒙古电视台《新闻天天看》栏目曝光的药品“阴阳价格”、日用品串换药品违法违规问题,通过案例警示现场解读《价格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明确“阴阳价格”既属于价格欺诈,也构成医保基金使用违规,需承担行政、经济双重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要求,一是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好药品“阴阳价格”问题自查自纠,限时整改对参保人员采用歧视性价格的问题;二是明确追溯码管理硬性要求,规范药品器械采购行为,确保药品器械医保代码、单价、数量等结算数据上传完整、准确;三是加大核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 + 定向核查” 模式,对药店自查情况进行复核,核查内容包括价格一致性、追溯码关联情况等,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四是做好政策宣传,在定点零售药店醒目处张贴标识,提醒参保人员对明码标价的药品价格信息进行核对,不得对参保人员采用歧视性定价行为。五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探头”作用,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参与定点零售药店“阴阳价格”问题治理,共筑基金安全防线。
会议最后强调,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药品“阴阳价格”不仅侵害群众利益,更严重威胁医保基金安全。旗医保局与旗市监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加强协同联动,从严整治“阴阳价格”问题,同时希望所有定点零售药店摒弃侥幸心理,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共同守护旗域医保基金安全,为群众提供公平、规范的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