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成员单位:
本次集中整治列入整治范围的单位工作人员,收取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根据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违纪款物清退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整治工作范围的单位应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违纪款项清退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市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上缴违纪款项的,存入贺州清廉账户,并妥善保存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
户 名: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开户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广场分理处
账 号:434112010106988438
三、各县(区)所辖列入整治范围单位的工作人员上缴违纪款项的,可存入贺州清廉账户或本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廉政专用账户,并按要求做好登记管理及统计上报工作。
贺州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工作协作机制工作专班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