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内容与计价规则
1.放射检查类项目是否可以收取图文报告费用?
答:不可以。放射检查类项目价格构成均含出具报告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消耗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可以再单独收取图文报告费用。
2.放射检查中的“部位·体位”应如何理解计费?
答:部位,应参照放射类立项指南使用说明中相应检查部位的划分方式进行计费;体位,指患者在接受检查或治疗时所采取的姿势或位置,比如仰卧位、侧卧位、俯卧位、站立位、坐位等。在立项指南中,以“部位·体位”为计价单位的,应根据实际操作的部位数量以及体位等因素来确定收费,即按照“部位·体位”数量进行计费,并需依据临床诊疗规范在病案及报告中准确记录相应部位与体位。
3.放射检查部分项目计价说明写了“超过三个部位,按三个部位收费”。三个部位具体的收费要求是什么,是指一个挂号还是一个病人在一天之内,还是什么具体情况?
答:指一个临床专业一次就诊过程。可以理解为“人次·就诊过程”。
4.床旁X线摄影计价单位为“次”,同一次检查中,不论多少部位仅加收一次,如何界定同一次检查?
答:以到床旁完成开单所有部位的检查为一次。
5.能量加收计价说明写的是“同一次检查中无论多少部位仅加收一次。”这个同一次检查的具体指什么?
答:指一个临床专业一次就诊过程。可以理解为“人次·就诊过程”。指同一临床专业同一时间开单并同一时间完成检查的部位。
二、数字影像与实体胶片
6.放射检查类立项指南提出“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考虑是什么?
答: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即云影像,是放射检查的应尽事项,是检查行为的完整体现。立项指南将其纳入价格构成,并明确相应减收政策旨在促进医疗机构补齐云影像服务供给短板,实现患者可通过便捷方式阅读检查资料、同行可跨地区跨机构调阅检查资料、医保部门可核查已上传的检查资料。
7.关于放射检查项目中云影像和胶片如何使用?
答: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放射检查类项目价格。公立医疗机构若提供“数字胶片云储存服务”,可不再提供实体胶片。若患者自愿选择额外要求提供实体胶片的,实体胶片按零差率收取费用。实体胶片已纳入我市医保耗材目录,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8.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具体减收政策应如何执行?实体胶片是免费提供还是可以另行收费?
答: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所执行的减收政策按照“部位”减收。例如,X线摄影成像计价单位为“部位·体位”,检查同一部位多个体位时,应减收5元;又如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计价单位为“部位”,检查多个部位时,应按部位数量进行减收。医疗机构应在患者自愿且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当次以零差率向患者收取相应实体胶片费用,实体胶片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三、X线摄影成像
9.以两个牙位为一个部位,两个牙位指什么?
答:牙片计价收费时,切牙、前磨牙和磨牙,以两个牙位为一个部位,具体指相邻的两颗牙齿视作一个部位;尖牙,以单牙位为一个部位。
10.单侧乳腺X线摄影同时做两个体位(正位+斜位),是否可以收取两次费用?
答:不可以。“X线摄影成像(乳腺)”的计价单位是单侧,不按体位计价,不管单侧乳腺做几个体位均按一次收费。
11.医疗机构进行多个体位脊柱全长X线摄影,能否收取多次影像拼接成像加收费用?
答:不可以。影像拼接成像指医疗机构完成双下肢或脊柱全长全部影像资料的拼接工作,不与体位挂钩。如医疗机构分别完成双下肢和脊柱全长的影像拼接工作,可收取两次拼接成像费用。
四、计算机体层成像CT
12.计价说明“平扫后立即行增强扫描的,按增强扫描50%收取”。立即的定义是什么?
答:“立即”指同一自然日内,1.同一个就诊序号下同部位,医生直接开具平扫加增强的医嘱;2.首次医嘱决定做平扫,平扫中发现异常,需要立即做增强的情况;3按照检查规范平扫、增强需要同时完成检查的情况(门急诊不同专业转诊后及门急诊接诊收入院后除外)。首次医嘱开平扫,平扫中发现异常,需要立即做增强的,则按平扫收1,增强收0.5。此规定旨在合理规范医疗收费,确保患者在享受必要的医疗服务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过度收费。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收费行为符合政策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增强扫描拆解为多个项目收费。
13.平扫后立即行增强扫描的,按增强扫描50%收费,主项目与加收项都按照50%收取吗?
答:主项目按照50%收费,加收项按照规定价格收费。
14.“冠脉钙化积分”应用范围。
答:“冠脉钙化积分”用于评估冠状动脉钙化程度,不适用于其他部位;含门控钙化积分及非门控钙化积分,需有相应临床指征,如年龄大于多少或有典型临床症状,或依据相应的指南及专家共识明确的检查标准。不可广泛应用于胸部平扫检查。
15.眼部进行X线摄影成像或计算机体层成像(CT)扫描检查时,需同时检查眼眶和视神经孔,是否可以收取三个部位费用?
答:不可以。眼部包含眼眶和视神经孔,按一个部位计费。
16.患者同时接受上腹部平扫、上腹部增强和腹主动脉CTA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如何计价收费?
同时进行上腹部平扫、增强和腹主动脉CTA检查可同时收取“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计算机体层成像(CT)增强”*50%+“计算机体层(CT)造影成像(血管)”。医疗机构收费次数应与实际扫描检查次数吻合。
17.CT脊柱检查是否可按照原三个椎体一个部位计费。
答:不可以,立项指南使用说明明确颈椎、胸椎、腰椎、骶尾部部位。例如胸椎无论扫描几个椎体均按照一次计价,不得分解部位重复计价。但可以根据临床诊疗需要只扫描病变及相邻椎体,不必完成全胸椎扫描。
18.医疗机构通过图像重建,实现薄层效果,能否收取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薄层扫描加收?
答:不可以。立项指南明确薄层扫描指通过计算机体层成像(CT)扫描,获取标称层厚<2mm的图像,标称层厚指:医学影像扫描前,由操作技师预设设备采集的原始数据层的断层厚度,通俗理解为“扫描原始精度”。如扫描标称层厚>2mm,后续通过相关软件处理和重建后,得到层厚<2mm的图像,不能按薄层扫描加收。
19.患者同时接受颅脑CT平扫和颅内动脉造影成像的,医疗机构能否分别计费?
答:应根据检查目的判断是否分别收费。如医疗机构以检查颅内动脉为目的,进行颅内动脉造影成像,应收取计算机体层(CT)造影成像(血管)费用,不得重复收取CT平扫费用。如医疗机构同时检查颅脑组织结构和颅内动脉,且确实开展两次扫描,可分别收取CT平扫和计算机体层(CT)造影成像(血管)。收费次数应与实际扫描检查次数吻合。
20.计算机体层(CT)造影成像(血管),是否还可以收薄层扫描和三维立体重建?
答:不可以,加收项仅能与其所对应的主项目进行加收。
21.如果用计算机体层(CT)平扫或者超声等各种方式进行骨密度测定,是否可以收取计算机体层(CT)平扫或超声的费用?
答:不可以。应按照“骨密度测定”价格项目收费,骨科立项指南“骨密度测定”中明确包含各种测定方式。
22.骨科使用锥形束CT时,应如何收取费用?
答:立项指南无此项收费,如设备注册证确为“锥形束CT”而非“DR”,建议参照口腔CBCT增加扩展项收费。
23.CT增强需多期增强扫描,如果腹部增强扫描三期,是否可以按三个部位收费?
答:不可以。CT增强扫描是按部位,而不是按期数计收。
五、磁共振成像
24.磁共振检查中除使用说明中已经明确的“特殊方式成像”外,医疗机构能否自行增加其他成像方式?
答:不可以。除立项指南使用说明已明确的“特殊方式成像”外,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扩展特殊成像方式范围。如医疗机构确有收费需求,应按新增项目申报。
25.磁共振特殊方式成像中包含磁共振波谱分析,患者同时接受氢谱、磷谱的波谱分析检查,医疗机构能否叠加收费?
答:钠核、磷核、氘核等磁共振多核检查与传统波普分析并不相同,需相应线圈等硬件支持,且已有厂家将其在注册证中明确可用于临床,建议申请新项目。
26.患者接受头颅磁共振(MR)平扫成像(血管)检查,医疗机构能否收取“平扫+血管”费用?
答:不可以,医疗机构应收取磁共振(MR)平扫成像(血管)。如医疗机构先进行磁共振(MR)平扫检查颅脑结构,后进行磁共振(MR)平扫成像(血管)检查颅内血管结构,实际扫描检查两次,可据实收取两次费用,收费次数应与实际扫描检查次数吻合。
27.患者同时接受磁共振平扫和弥散成像检查,医疗机构应如何计价收费?
答:立项指南明确磁共振弥散成像属于一种特殊方式成像,设立为加收项。医疗机构同时开展磁共振平扫和弥散成像检查时,应收取主项目及特殊方式成像(加收)费用。
28.目前已广泛在临床中应用的MR特殊方式成像,例如:DTI、ASL、IDEAL-IQ、QSM、IVIM、MAGIC、BOLD、脑脊液电影成像、神经成像等均属于功能磁共振,是否可以按照“功能磁共振”收取费用?除说明中已经明确的“特殊方式成像”外,医疗机构是否可以自己增加其他成像方式?
答:“特殊方式成像”应按照立项指南中已明确的成像方式收费,“单脏器薄层扫描”“磁共振单脏器磁敏感加权成像”“单脏器磁共振波谱分析”“磁共振动态增强成像”“磁共振弥散成像”“功能磁共振”“酰胺质子转移成像”等可以按照“特殊方式成像”收费,不同成像方式可累计计费。其他成像方式均不能加收计费。随技术发展产生的其他新的成像方式应用于临床应按规定申报。
29.同时开展磁共振(MR)平扫和磁共振特殊方式成像检查,应如何收费?
答:同时开展磁共振(MR)平扫和磁共振特殊方式成像检查,按照磁共振(MR)平扫+磁共振(MR)平扫-特殊方式成像(加收)收费。
30.患者同时接受左右髋关节磁共振(MR)检查,医疗机构能否按两个部位收取费用?
答:不可以。立项指南明确磁共振检查髋关节不区分左右侧。主要是考虑到临床实际检查中,检查髋关节通常需要使用扫描范围较大的线圈双侧对称扫描,以便左右对比观察。
31.磁共振(MR)平扫及增强成像(血管)-高分辨率血管壁成像(加收)如何收费?
答:头部、颈部分别计费。单独头部、颈部(血管)-高分辨率血管壁成像(加收)平扫或增强检查单独收取平扫或增强费用,可收取一次加收项;单独头部、颈部(血管)-高分辨率血管壁成像(加收)平扫及增强同时检查收取平扫及一半增强费用,可收取一次加收项;头部、颈部(血管)-高分辨率血管壁成像(加收)同时检查,只可收取一次加收费用。
32.患者行磁共振平扫水成像检查,应如何收费?
答:水成像不属于磁共振特殊方式成像,应按照磁共振平扫计费。
33.患者同时接受磁共振平扫和磁共振水成像检查的,医疗机构能否收取两次费用?
答:不可以。磁共振平扫和磁共振水成像检查是在一次检查过程中,使用同一台磁共振检查仪器,通过多个不同的“扫描序列”完成的检查,且磁共振水成像不属于特殊成像范畴,与磁共振平扫同时开展时,应按磁共振平扫收费一次。如医疗机构分别进行两次检查,可据实收取两次费用,收费次数应与实际扫描检查次数吻合。
34.磁共振(MR)平扫、磁共振(MR)增强扫描中的部位“髋关节”,是否可以理解为单侧髋关节,如检查左、右髋关节时,是否可以收取两次费用?
答:不可以。立项指南中,髋关节不区分左侧和右侧,是一个收费部位。
35.如患者首日磁共振平扫后发现异常,次日再次进行磁共振平扫+磁共振平扫-特殊方式成像,次日能否按磁共振磁共振平扫+(MR)平扫-特殊方式成像(加收)计费?
答:可以。如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查,可正常收取检查费用。例如,某地磁共振价格水平为P元,特殊方式成像加收30%,次日患者进行磁共振平扫+磁共振弥散成像时,应收取“磁共振(MR)平扫”+“磁共振(MR)平扫-特殊方式成像(加收)”费用,检查费用为P+0.3P元。
六、血管造影成像
36.立项指南使用说明中未明确的血管应如何收费?
答: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中界定的血管范畴计价收费。立项指南使用说明中未明确说明的各类旁支或分支血管检查,应结合临床实际,参照对应的主干血管收费。例如,冠状动脉包含左冠状动脉、右冠状动脉,根据需要检查左右冠状动脉,应按冠状动脉收费;又如肾动脉属于腹主动脉分支血管,检查肾动脉时,应按腹主动脉收费。
37.计算机体层(CT)造影成像(血管)中检查冠状动脉、双下肢动脉、双下肢静脉、双上肢动脉、颅内血管、颈部血管,应如何收费?
答:计算机体层(CT)造影成像(血管)“部位”已明确冠状动脉、双下肢动脉、双下肢静脉、双上肢动脉、颅内血管、颈部血管为不同血管,可分别计费。
38.计算机体层(CT)造影成像(血管),上肢动脉、下肢动脉、下肢静脉未注明是双侧,是否可以按照两根收费?
答:立项指南中,未注明单侧的,均为一个计价单位。
39.检查CT造影成像(血管)时,是否可以将上肢动脉分解为多根血管收费?
答:不可以。立项指南中明确上肢动脉按一根血管收费,其分支血管不得拆解收费。
40.计价说明“超过两根血管按两根血管收费”中的“根”如何理解?
答:以列举的血管名称为计价血管,计价血管的所属血管及分支不可单独计价,所属血管及分支不区分左右侧。
头部血管含大脑前动脉、大脑中动脉、大脑后动脉等颅内动脉血管,不可单独计价;颈部动脉含颈总动脉、颈内动脉等动脉血管,不区分左右侧;下肢动脉不区分左右侧;上肢动脉区分左右侧;分支血管按照主项血管计价,不得与主项血管及其他分支重复计价,例如腹主动脉分支如双肾动脉可单独按照腹主动脉计费,不得与腹主动脉及其他分支重复计价;动静脉分别计价。
41.计算机体层(CT)造影成像(血管),未明确的血管应如何收费?如上肢静脉、肠系膜动脉、肠系膜静脉、髂动脉、髂静脉。
答:上肢静脉按上腔静脉计费;肠系膜动脉按腹主动脉计费;肠系膜静脉按门脉系统计费;髂动脉按腹主动脉计费;髂静脉按下肢静脉计费。
七、核医学检查
42.患者同一部位接受放射性核素平面显像(静态)+(动态)检查的,医疗机构能否同时收取两项费用?
答:动态检查过程中同步采集到的图像信息已包含静态检查的图像信息。如该信息已能满足诊断需要,不得重复收取放射性核素平面显像(静态)费用,如该信息不能满足诊断需要,医疗机构多做一次放射性核素平面显像(静态),可按实际收取费用。收费次数应与实际检查次数吻合。
43.医疗机构自制的PET-CT对比剂,没有药字号,应如何计价收费?
答:医疗机构院内自制的对比剂应在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在本院内向患者收费。
44.患者同时接受甲状腺有效半衰期测定、甲状腺激素抑制显像、促甲状腺激素兴奋显像等检查时,医疗机构能否按检查次数收取甲状腺摄碘131试验费用?
答:可以。甲状腺摄碘131试验计价单位中的“次”指完成一次完整独立试验检查过程,如医疗机构完成多个实验检查的,可按次数计价收费。
45.医疗机构利用核素标记法同时测定血容量和红细胞寿命时,应如何计价收费?
答:应收取两次“核素标记测定费”。“核素标记测定费”计价单位中的“项”指完成一次完整独立试验检查过程,如医疗机构完成多个实验检查的,可按次数计价收费。
46.患者同时接受介入肾图和肾图检查时,医疗机构能否同时收取肾图和干预肾图加收项?
答:可以。同时开展肾图和介入肾图检查时,应收取“肾图”+“肾图”+“肾图-干预肾图加收”。收费次数应与实际检查次数吻合。
47.医疗机构自制的PET-CT对比剂,没有药字号,应如何收费?
答:对于没有药字号的院内自制对比剂,在获得药监部门批文后,可向患者收费。
八、其他问题
48.X线摄影成像、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计算机体层成像(CT)增强扫描,在临床工作中为避免患者接受过多射线,会单独检查股骨上段、股骨下段、胫腓骨上段、胫腓骨下段、踝关节等,是否可以按照“单侧下肢”收费?
答:可以。单独检查股骨上段、股骨下段、胫腓骨上段、胫腓骨下段、踝关节其中一个或者全部位置时,都只能按照单侧下肢一个部位收费。若因初始检查范围不足(首次检查未覆盖部位),需追加检查时,不得对补充部位重复收取检查费用。
49.立项指南使用说明中未明确的部位应如何收费?
答: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中界定的部位范畴计价收费。若所扫器官组织属于立项指南所列部位的结构组成,如行副鼻窦CT扫描,副鼻窦属于鼻咽部的组成部分,可以按鼻咽部收费;如果所扫描器官组织确无法对应到立项指南所列部位,可按其他收费,但不得分解组织器官收费。
医疗机构可在医嘱中体现部位扫描名称,如一名患者同时行胸部CT和上腹部CT检查,可按照“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2的方式计费,可自行在收费单据中备注具体部位名称,方便患者理解及日后管理。
50.耗材如高压注射器、留置针等是否可以收费?药品如碘佛醇是否可以收费?
答:高压注射器管路、留置针可以,其他基本物耗已包含的耗材不得另行收费。药品按照我市相关药品管理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