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及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将汉源县中医医院、汉源周佳医院、汉源县傲研大药房、汉源县盛康城东大药房4家定点医药机构违约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汉源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中医医院存在与患者产生医疗纠纷后,违规将不予支付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报销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774.74元。依据《雅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1774.74元,支付违约金532.42元,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根据《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医院医务科负责人按主要责任记3分。
二、汉源周佳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周佳医院存在违规转嫁住院费用的问题。依据《雅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相关规定,约谈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汉源县傲研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傲研大药房存在未对所售药械设立明确医保标识的问题。依据《雅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相关规定,约谈药店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汉源县盛康城东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盛康城东大药房存在未对所售药械设立明确医保标识的问题。依据《雅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相关规定,约谈药店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