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8号)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龙口华东气体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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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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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华东气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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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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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202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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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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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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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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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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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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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37068116944346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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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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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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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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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开发区桥上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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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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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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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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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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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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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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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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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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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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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洪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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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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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开发区桥上村西:医用氧(气态分装); 烟台市龙口龙港经济开发区环海路电厂西侧(和平村):医用氧(液态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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