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开展以来,宣城市通过深化跨部门联动,构建药品全链条监管闭环机制,着力净化全市药品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精准排查+常态暗访,拧紧风险“安全阀”。坚持将季度风险会商与常态化暗访督查相结合。召开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2次、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推进会3次,对日常监管、投诉举报、部门移送等渠道发现的风险点进行研判分析,通过网络监测将67家未备案、未规范展示网络销售备案信息的企业通报相关县局进行核实,依规警告35家;分管领导带队对7个县市区偏远乡镇开展暗访检查,先后检查38家药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违法线索4条,责令整改31家,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二是快速移送+追根溯源,打通核查“快车道”。推动专项整治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同步倒查上下游企业责任链条。结合第一轮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县际交叉互查,聚焦药品购销渠道、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向医保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3个,查办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9起。根据省局线索通报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涉嫌“挂证”、药品触发式追溯监管模块应用中显示的异常追溯码信息进行核查3次,6月份选派2名骨干参与省级医保飞行检查和省药监局组织的涉嫌“回流药”问题企业核查。
三是部门联动+协同攻坚,形成合力“聚能环”。深化跨部门协作,打破信息壁垒。与纪检监察机关同向发力,创新开展“局组联动”暗访,联合纪检监察组对10家涉药单位开展暗访,移交问题线索3条,实现行政执法与纪律监督的无缝衔接;与公安、卫健、医保等部门深度融合“1+N”联动,形成“信息共享、线索互通、结果反馈”的闭环协作模式,联合召开药品认定评估论证会2次、征求意见会2次,对1起案件涉及的2款药品作出假药认定,认定当事人实施违法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1起。
四是严惩重处+警示震慑,打造安全“生态圈”。强化跨层级、跨部门案件查办,以“零容忍”态度,对非法渠道购进、销售假劣药、“回流药”等违法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228家次,责令整改146家次,办结药品案件78起,其中50万元以上大要案1件;公布典型违法案例3起,有效发挥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净化了药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