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以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抓手,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药品治理水平,推动药监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充实监管力量,全省率先成立市食品药品检查中心,培养省级检查员11人,市级专兼职检查员75人,参与抽调检查次数50次,全省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一日所长”活动,全面推进46个市场监管所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出台《马鞍山市建立县区药品安全“四员”制度实施意见》,配备药品安全“四员”500人,开展专题培训3期,落实辖区药品安全责任。
二是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以实验室建设强化监管支撑,先后投入660余万专项资金,配备仪器设备110余种,全省率先通过省药监局检验能力达标C级现场验收。《LIMS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通过省市两级审核立项,计划投资80万元。具备药品检验参数114项、化妆品检验参数153项,实现常规检验参数全覆盖。牵头制订省级药品相关标准11项、市级药品相关标准14项,药品相关科研立项10项,发表科技论文30余篇,申请专利2项。
三是提升智慧应用能力。推广应用化妆品“放心查”微信小程序,制作“放心查”桌卡1000个,累计查询记录5000余条,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25例。探索建设数智药房1家,提供免费在线智能体检、购药、管理等药学服务,推动药事服务数字化转型。试点探索含特复方制剂的智慧监管,强化含特复方制剂的监管效率。创建医疗器械智慧监管平台,推进高效落实“两个责任”。
四是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深化百名专家助药企行动,开展药品生产经营“周三助企日”活动,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站式”服务站点,对58家药械妆企业开展“证前帮扶”,证后回访35家次。率先建成“证照分离”经营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双告知”信息精准推送。建成电子营业执照关联电子证照服务系统,探索关联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多种证照。推动药品零售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严格落实GSP各项要求规范质量管理,现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2家,零售连锁门店722家,连锁率达87.52%。
五是提升社会共治能力。创新建设药品零售药事服务标准化店10家,为消费者免费提供过期药品回收、用药用械指导等20项服务。聘请12名“药械妆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员”参与社会监督活动10次。打造3个“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公园”,营造共治共享氛围。开展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和药品安全“五进”活动,举办“安全用药大讲堂”20场,发放资料1万份,覆盖群众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