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江苏省建立医疗保障制度以来首部医保领域的专项法规,标志着江苏省医疗保障法治化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苏州市医保局多措并举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促进医保系统和两定机构工作人员理解领会。将《条例》解读纳入“法治开讲”课程,邀请《条例》主要起草人来苏作专题宣讲。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八走进”专项活动,积极推动《条例》深入人心、凝聚共识。
迅速研究确定本地贯彻细则。梳理本市现行医保政策与《条例》的差异点,对正式实施后直接影响企业参保和群众待遇的相关内容,如参保政策、待遇享受的起始时间、退休归属地的确认规则、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等,加强与省医保局的请示沟通,按照市级政策权限抓紧细化明确,研究出台基于苏州本地实际的贯彻细则。
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系统调整开发。国家医保信息系统是《条例》落地实施的主要载体,苏州市医保部门组建信息开发工作团队,根据梳理的贯彻细则,明确信息开发任务和时间进度,快速推进医保信息系统的改造开发和测试完善,确保6月1日落地实施。
做好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梳理《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堵点问题和稳定风险,逐项会商提出工作建议,对持居住证在当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等待期调整、退休审核取消本省实际缴费年限、职工中断缴费补缴补待遇等可能引发集中信访的问题,做好应对预案,密切监测、及时化解。
系统清理修订相关政策。按照法治统一的要求,组织对本市医保领域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与条例不相协同、不适应医保管理需要的文件,明确需要修订、制定的文件清单。同时,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苏州市职工生育管理办法》的后评估工作,积极做好《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修订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