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四平市DRG付费提质扩面的关键年,四平市医保各部门协同推进DRG付费改革工作,确保DRG付费改革稳步有序落地,努力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群众得实惠、医院能发展、基金可持续的目标。
一、建章立制,筑牢DRG付费改革制度根基
市医保局科学制定了《2025年度四平市统筹区定点医药机构付费方案》、《关于对乡镇卫生院开展DRG付费培训的通知》、《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的通知》等配套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DRG付费政策体系。通过加强数据质控、迭代分组方案、开展权重论证、分档设定费率等,推进支付更精准,更贴合资源消耗实际;通过不断优化结算流程,细化年终清算规则,持续提升支付管理的时效性;通过加大基金监管探索力度,逐步建立完善DRG付费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
二、创新协同,构建改革联动保障机制
一是完善特例单议机制。加强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的沟通协商,持续提升特例单议工作效能。将极值病例、特殊病例纳入特例单议范围,特例单议通过率62.07%,补偿金额2725.38万元。二是组建数据工作组,开展住院基金运行情况及重点病种分析,3月份完成首次数据发布活动;建立协商谈判会议制度和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对分组、权重、费率调整与医疗机构交互意见,确定年度执行标准,已收集反馈意见7条。
三、扩面提质,拓展DRG付费覆盖维度
一是已制定2025年度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方案,将职工大额、居民大病、生育及省内异地医疗费纳入DRG付费管理。二是大力推动林下山参产用深度融合。明确了林下山参暂执行每克10元支付标准,并纳入个人账户门诊共济支付范围;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病特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林下山参费用可纳入现有门诊慢病特病病种支付范围。
四、纵深推进,彰显DRG付费改革实效
DRG改革以来,全市符合条件的76家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付费,病种覆盖率达到94.82%;基金覆盖率达到92.19%,提前完成了全省三年行动计划改革任务。约节省医保资金3.73亿元,基金节约率达10.71%,医保支付的压力得到有效缓解。例均住院天数总体缩短6.73%,例均住院费用减少23.85%,参保患者的平均自费费用、平均住院天数明显减少,让参保群众切实享受到了医改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