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认真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减轻医疗机构回款压力,怀宁县医保局已于近期拨付国家组织第八批集采药品预付基金21.13万元。
本次预付基金的拨付是根据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和中选价格进行测算,以集采产品中选约定采购总金额的30%拨付给我县4家集中采购牵头单位,将有效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保障医疗机构集采供应,确保集采政策落地惠民。同时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与企业及时结算,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下一步,怀宁县医保局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促进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持续深入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切实减轻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