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了防止非法回收和销售过期药品,增强公众安全用药防范意识,我市于8月21日至9月20日期间,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在全市317家国大药房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同时,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升合理用药意识,根据自己的需要,及时就医,理性购药,无需过度储备药品,从源头上减少家庭过期药品的产生。
二、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要把家庭剩余和过期的药品销售给非法收购人员,不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如遇到非法收购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15。
三、定期检查处置小药箱,不要随意丢弃过期变质的药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以将家庭过期药品投放至药品经营企业设立的回收点,也可以将家庭过期药品投放到城管部门设置的有害垃圾投放点(如:社区有害垃圾箱)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口服片剂、胶囊、颗粒剂、滴丸剂等,不要整瓶或整盒扔掉,应该将剩余药丸从铝箔、药袋等包装取出,集中在密封袋里捣碎,然后再投放处理;针剂注射液等最好将其中的液体倒出,装入密封袋中密封好后,再投放处理;眼药水、口服液等液体药物,最好把液体分别混入泥土后再投放处理;眼药膏等膏状药物,挤出来收集在信封内,封好后再投放处理;喷雾剂药品在户外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避免接触明火,彻底排空再投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