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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与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建立药品监管协调机制
发布时间:2023/06/16 信息来源:查看

    为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助推全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与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建立药品监管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蚌埠市药品监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情况,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对需要延伸检查的问题,双方可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全生命周期的执法检查。对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时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药品批零一体的企业,省药监局第五分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应开展联合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在案件查办中,遇到疑难问题,需要人员、技术力量支持的,建立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制度,进行专案会商,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四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监管中发现对方监管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信息、投诉举报、药品舆情等,应及时相互通报;双方定期将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向对方通报,便于双方及时掌握情况。

五是建立协作配合制度,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对方提供帮助的,对方应积极给予帮助,双方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下一步,蚌埠市场监管局着力加强与分局协调机制,共同推进药品监管执法联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有效解决在协作配合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便在监督检查、业务培训、法律宣贯等方面相互合作,优势互补,谋求最大工作效益,同时也为全市医药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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