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8号)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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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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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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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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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2020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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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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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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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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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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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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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098316660725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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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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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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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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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边院镇河西村胜利大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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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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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衍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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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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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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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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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衍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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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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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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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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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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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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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边院镇河西村胜利大街9号:原料药(氯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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