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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局“四举措”规范合肥区域药品批发企业网络销售
发布时间:2023/09/01 信息来源:查看

    目前,合肥区域药品批发企业172家,其中拥有药品网络销售业务的批发企业44家,占区域企业总数的25%。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企业3家。《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12月1日施行后,第一分局多措并举,力促合肥区域药品批发网络销售健康发展。

一是摸清底数。2022年合肥区域药品批发企业全年销售额约660亿元,其中药品网络销售约24亿,销售占比3.6%。90%以上份额网络销售是通过“药师帮”“1药城”等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完成。企业自建网站9家,主要是展示药品信息,采取线上下单、线下交易模式。目前合肥区域规模较大的药品批发企业还是传统的药品销售、配送模式。

二是落实主责。结合分局“五问三宣贯”活动开展,重点宣传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等信息。今年以来,分局对50家企业的药品网络销售报告信息表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退回6件。

三是规范网售。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分局日常监督检查中,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入驻平台、客户与品种资质审核、药品信息展示与下架、药品订单管理、药品交易与结算、配送与退货管理等方面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购、销、存、运、退几大环节审核查验义务,确保药品购销渠道合法,记录真实可追溯。今年以来,共现场检查企业29家次,网上巡查全覆盖。

四是服务发展。结合省局“百人访千企、纾困解难题”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对“头部”企业进行走访调研。针对企业提出的供应商与客户资质基础数据库电子化管理、第三方平台对客户资料的审核与更新、受托企业配送运输监管、异地设库、降低配送运营成本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为企业的发展提出了合理合规的意见和建议。今年1-8月份,共走访调研企业81家次,答复和解决企业诉求2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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