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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局强化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发布时间:2025/09/08 信息来源:查看

    《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25年5月21日施行以来,台山市医保中心严格依据细则要求,在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日常检查中落实记分管理,并于6月30日开出江门市首份记分处理单。

    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现双重升级。一是在监管模式上,由“罚机构”转为“管个人”,监督管理精度显著提升。以往,医疗机构发生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仅由单位受罚。如今,医生、药师、药店负责人等均实名备案,实现了开单、售药、结算行为全程可追溯、责任可认定,一旦违规直接记分,实现机构与个人依职能担责;二是在支付资格管理上,由“不记分”转为“驾照式记分”,扣分信息全国联网同步,违规震慑力度大幅增强。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满分为12分,依据违规情节轻重,分别记1-12分。其中,记分累积达到3-5分时,定点医药机构内部约谈相关责任人;记分累积达到6-8分时,台山市医保中心约谈相关医药机构并进行内部通报;记分一旦累积达到9-11分,视情节轻重暂停相关责任人医保支付资格1-6个月;累积记满12分,立即取消相关责任人的医保支付资格且1年内不得恢复;一次性记满12分,立即取消相关责任人的医保支付资格且3年内不得恢复。相关结果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显著提高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成本,杜绝相关人员“换地执业”。

    截至8月底,台山市医保中心已累计作出记分处理17份,涉及医药机构13家,累计记分51分。自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以来,各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强化内部管理,约束从业人员行为,医保违规次数总体呈下降趋势,医保基金使用更规范,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下一步,台山市医保中心将继续严格落实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各项要求,进一步压实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主体责任,以精准高效的资格管理,织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护网,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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