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3月1日起,南京正式执行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此次调整共计111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种药品被调出目录。
一、在确定国谈药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上进行倾斜。?
在国家要求国谈药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不高于30%的基础上,继续下调10个百分点,按照20%个人先行支付比例执行。
对部分国家一类新药和生物创新药进一步倾斜降低个人先行支付比例,减轻参保群众用药负担。
二、明确药品保障待遇。?
将洛拉替尼片、布格替尼片等15种抗肿瘤新药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针对性药物治疗用药范围,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支付限额10万元/年,居民医保支付限额8万元/年。
将奥法妥木单抗注射液、拉那利尤单抗注射液等100个新调入药品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明确抗恶性肿瘤用药和单独支付药品,门诊使用单独支付药品按药品谈判价格,职工医保基金支付70%,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解决新调入药品的双通道保供途径。
三、压实定点医疗机构保供责任。?
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临床用药需求,自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后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并将国谈药使用情况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内容,提升国谈药供应保障水平。
四、督促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采购备货。?
我局及时督促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做好相关药品采购备货工作。目前,我市部分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已做到全部新增药品的保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