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集采药品中选企业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1月25日至1月28日依职责对安徽太阳升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本次依职责开展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论为符合要求,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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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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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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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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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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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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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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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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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阳升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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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号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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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规格:(1)3ml:0.63mg(按C13H21NO3计),国药准字H20223069;(2)3ml:0.31mg(按C13H21NO3计),国药准字H2022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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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S-1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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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S1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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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5日至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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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责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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