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山东威高宏瑞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3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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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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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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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范围(2017年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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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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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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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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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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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验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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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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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威高宏瑞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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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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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类 06 医用成像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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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3-3号5号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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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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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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