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州医保局始终将价格监测作为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杠杆,提升医疗价格监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坚持覆盖广泛,医药机构药品、耗材服务价格全面比对、合理引导的原则。
一是全面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2019年12月至2023年6月底,博州共落地执行中选药品19批次389种705个品规,北部联盟采购474个品规,共36家医药机构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其中公立医疗机构32家,其他医药机构4家。截至目前,全州药品约定采购量3199.77万片(粒、支),已完成采购量4195.47万片(粒、支),完成率131.12%。医用耗材14批次19种,截至目前,全州高值耗材约定采购量33.32万个,已采购33.07万个,完成率为99.27%。采购高值耗材冠脉支架、冠脉球囊、导丝等5403个,已为2416名患者减少支出2648.38万元。药品、 耗材平均降幅分别达53%、50%,药品采购率99.87%,耗材采购率86.33%。
二是进一步规范医药价格监测点。为更好的开展医药价格监测工作,切实提升医药服务价格监测能力,全州设立医药价格监测点14家,覆盖了各级医疗机构、药店及配送企业,并配备了计算机等硬件设备。医药价格监测范围覆盖州直、各县市、乡镇医疗机构,监测范围覆盖全类别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多个维度,通过宏观分析及微观建模两种方式,建立本地化高风险模型库,进行数据挖掘,为医保基金的合理运行和医院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监测支持。
三是实地检查+跟踪监测,进一步规范价格监测方式。明确医药机构价格信息采集、报送、分析、调查等工作流程,结合日常监督稽核工作,检查人员对集采药品销售价格开展不定期随机现场抽查,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销售价格出现涨跌的品种进行实地检查,逐一比对医保结算系统数据、现场核实结算清单,核查了解价格变化原因,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确保药品价格整体平稳。
下一步,博州医保局将持续开展药品价格管理及常态化监测工作,逐步充实监测力量,提高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监测成果应用,探索优化监测方式,维护药品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