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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建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评审机制
发布时间:2023/05/19 信息来源:查看

    日前,市医保局会同卫健委印发《潜山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评审办法》,评审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邀请安庆市三级医院专家对潜山市立医院、中医院病历开展评审,或组织两医院互审;第二阶段组织医共体牵头医院专家对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病历开展评审。评审实施分为病历抽取、专家评审、结果运用三个过程。《办法》旨在建立病历评审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病案质量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保政策,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5月16日,抽取中医院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专家对市立医院片区8家定点医疗机构及妇计中心开展了第一次住院病历评审。

    现场评审中,专家们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药品目录》等规定,从病案质量、收费合理性、检查治疗规范性等方面认真核查,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逐一评定,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医保局工作人员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录入。此次评审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病历记录不规范、用药不合理等问题,市医保局将强化结果运用,及时进行通报,对违规行为按相规定处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评审结束后,医保局将会同卫健委针对评审结果,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对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持续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定点医疗机构病历质量,保障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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