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药品集采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顺利实施、激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推动集采工作扩面增量,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集采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国家医保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惠及更多群众,鹰潭市医保局积极用好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按照“客观、公平、公正、激励为主”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一批第二年度、第二批第二年度、第三批第一年度、第三批第二年度、第四批第一年度、第五批第一年度共5个批次6个年度结余留用资金考核、测算工作,结余留用金共计17090366.02元,推动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中选品种约定采购量,达到“降药价、促改革、惠民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