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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三措并举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线上销售业务
发布时间:2023/05/30 信息来源:查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2年12月1日实施以来,宿迁市市场监管局以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积极引导规范药品线上销售行为。目前全市共有739家实体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线上销售,约占全市现有药品零售企业总数的30%,主要通过京东、拼多多、阿里巴巴、美团、饿了么等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活动。

    一是分类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对基层监管人员“以会代训”,明确药品线上销售监督检查切入点和重难点,建立全市统一的检查要点,截至目前已经培训29个基层分局,合计349人次;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宣传发动,重点宣传《办法》关于药品零售企业的备案报告、处方药展示、配送等重点要求,讲解使用“江苏政务网”填报“药品网络销售报告”相关技术操作;对公众开展科普教育,通过广场活动、新媒体动漫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科学安全合理的选购药品。

    二是强化条线协同,实施精准监管。市局药械与化妆品监管处与网络监管处汇总双方数据,由药品条线提供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利用网络监管现有平台,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药品经营许可信息、备案报告情况导入系统进行比对,督促开展网络药品销售的企业尽快主动报告,对未开展报告的企业进行精准筛查。

    三是注重上下联动,确保工作闭环。安排专人接收国家局、省局推送的药品网络监测线索,确保各层级信息对接、反馈渠道畅通,让“线上”监测结果直达“线下”进行核查、处置。今年以来,全市接收药品网络监测线索10条,均落地核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其中立案查处1家,警告1家,责令整改5家,1家企业因原址无法查找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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