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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保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新版国家药品目录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2026/01/08 信息来源:查看

    2026年1月1日,2025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在苏州落地执行。新版医保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同步实施的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纳入19种药品,两目录形成保障互补。苏州市医保局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推动“双目录”平稳落地,切实提升民生用药保障水平。

    规范执行,确保国家目录平稳落地。明确限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使用的药品不区分甲、乙类,不设置自付比例;对于续约未成功的谈判药品,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同时严格规范药品医保支付,强调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说明书适应症及限定支付范围的方可支付,同时酌情考虑临床医师的合理用药情况。

    优化“双通道”,提升药品可及性。结合苏州本地实际,将国家新增的85种谈判药品实施精细化分类管理,分别纳入门诊特殊病、国谈药专项保障等渠道落实相应待遇;同时进一步强化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管理,督促相关定点医药机构严格规范待遇申请、审核备案、复查评估、费用结算等流程。

    强化配备,打通临床“最后一公里”。为加快药品从“目录”到“临床”,明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在新版目录公布后1个月内召开国谈药进院专题药事会,根据临床需求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确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同时,进一步发挥“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补充供给作用,切实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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