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市医保局严格考核、精准测算,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药品集采的积极性,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有效降低患者群众用药负担。
一是积极部署,明确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使用工作考核指标及分值,并结合各批次集采任务,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单明确带量采购相关数据,为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严格考核,明确资金。明确专人负责集采结余留用政策的答疑解惑、问题收集和措施反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医疗机构,重点围绕集采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30天回款率、费用增长率、非中选药品及疗效近似药品占比等指标,对四个批次157个品种的药品逐一进行审核,核对集采系统采购数据、药采科出入库情况、财务支付凭证及费用明细表等,确保考核工作的真实有效。
三是及时拨付,发挥实效。对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节约资金展开测算工作,根据各医疗机构各批次集采药品采购完成情况和使用情况,实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集采数据的精准处理和结余留用资金的测算。目前,已完成4批次资金结余留用的测算及拨付,拨付资金约203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