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派出局,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卫健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为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南平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决定成立南平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肖光彪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
刘 斌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子华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世平 南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志彪 南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春生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潘鸿斌 南平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主任
成 员:
谢 俊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稽查科科长
肖传杰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林 郴 南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张源强 南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林家俊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负责人
刘香珠 南平市医疗保障监测中心主任
张 彤 南平市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副主任
姚雪梅 南平市医疗保障监测中心稽核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刘斌同志主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医保局稽查科,办公室主任由谢俊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医保部门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人员力量,强化技术手段,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检察机关负责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类欺诈骗保犯罪案件,并对相关案件办理实施法律监督。结合专项整治需要,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就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司法实践中反映突出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研究、增进共识、明确标准,并为最高检等部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指导意见提供建议意见,适时培育、推荐、发布典型性案例。
公安部门负责制定医保领域办案指引,规范办案流程,加强打击欺诈骗保专业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医保领域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移送医保部门。
财政部门依职责对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协助完成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查验等。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根据核实的情况,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规依法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加强协调联动,不断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线索排查、案件移送、联查联办、情况通报等。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移交涉嫌腐败相关问题线索,推进打击欺诈骗保、纠正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纠治。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
南平市公安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