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参保群众的异地就医需求,切实减轻参保人“垫资”负担,解决患者回参保地手工报销跑腿时间长等问题,省医保局进一步扩大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特药直接结算范围。
明确范围。以首自付比全省统一为前提,对患者需求量较大的药品进行全面梳理,我省于2022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分两批分别开通了14种及100种门诊特药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本着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原则,减轻异地长期居住患者资金垫付压力,又及时对上半年纳入我省门诊特药的药品进行梳理,新增33个直接结算门诊特药,目前全省214个门诊特药中,有147种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开通率占比达到68.69%。
统一流程。为方便患者就医购药,不同参保地的人员能享受统一的就医服务,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待遇水平、经办流程和管理服务。要求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特药使用相关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本统筹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药待遇认定。完成特药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可在省内选定一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选定一家当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同时选定一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处方流转,由特药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电子处方后,持医保电子凭证到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取药。同时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还可以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进行零星报销。
规范管理。为保障患者在异地能享受到优质的就医服务,要求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应确保特药的供应,并积极向参保人员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为参保人员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同时对特药责任医师的责任进行明确,要求对异地参保人员治疗的各个阶段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提高参保群众就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