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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医保局:我市首张电子处方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实现报销
发布时间:2023/08/31 信息来源:查看

     8月18日,我市首张电子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芜湖中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华山路店报销成功,总费用42.8元,统筹基金支付19.26元,标志着我市电子处方享受门诊共济的渠道正式打通。

    2022年7月1日,根据国家、省医保部门工作要求,我市全面执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用药需求,我市医保部门加强零售药店开展门诊统筹服务的工作部署,发挥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补充保障功能,打通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通道。当前我市已全面上线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全市11家定点医疗机构已接入该平台。参保职工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处方,前往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共济持卡直接结算。保障待遇按职工门诊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统筹区域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800元以上部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参保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一个年度内累计报销最高可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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