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门诊慢特病基金支付管理,更好满足参保人员慢特病门诊医疗需求,11月2日,市医保局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和临床专家召开了全市门诊慢特病病种执行标准论证会议。
会上,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军介绍了我市门诊慢特病工作的基本情况,对此次论证标准及原则进行了强调,并指出,加强门诊慢特病基金支付管理,是减轻参保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相关科室及专家要统筹研究,科学论证,综合考虑群众需求和疾病特点,在确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基础上,保障我市门诊慢特病制度运行科学有序规范。
随后,与会专家就我市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用药和化验检查规范进行了论证。本次论证会议分为两场四轮次,利用一天的时间对免疫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14个系统的73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和18个药品单独支付病种进行了全面、系统研讨,同时对前期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梳理总结,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调整方向。
市医保局将认真梳理本次会议内容,充分吸纳专家意见,不断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确保论证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创新发展的惠民政策;进一步规范门诊慢特病基金支付管理,着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