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省药监局2023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采取“一防二查三联”举措,医疗美容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共查办涉及医疗美容领域案件3件,已全部结案。
一防。开展防风险自查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医疗美容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规范暨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业务培训班”,邀请各县区局监管人员、全市38家医疗美容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发放《医疗美容机构使用医疗美容类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自查表》,要求医疗机构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切实提高医美机构主体责任和器械质量管理意识。
二查。一是全覆盖检查排风险。对全市38家医疗美容机构(含公立医院),4家医美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完成全覆盖检查,共抽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15个品规批次,射频(皮肤)治疗仪7个品规,其他医美类产品如硅酮祛疤凝胶等共33个品规批次;二是全面督查保成效。市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县区局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账、随机抽取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查看现场等方式,围绕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法规规章宣贯情况、医疗器械分险分级及会商工作、案件查办等方面内容开展督查。对经验做法给予肯定,对尚未落实到位的工作及时进行指正。
三联合。一是部门联合。各县区局联合卫健部门在辖区内医美机构开展联合整治,严查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美容器械,重点抽查激光脱毛仪、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等产品资质及购进渠道的管理,共联合执法6次;二是市县区联合。组织各县区局开展医疗美容广告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结合“有照无证”“无照无证”等市场主体清单和美容美发业登记信息,加大对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机构监督检查力度。目前已联合检查生活美容机构152家,排查发现医美广告38条,分别清理、责改违法广告各1条;三是监稽联合。按照专项整治安排,监管科室联合稽查部门对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共联合执法5次,发现案件线索1件,已立案查处并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