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监管机构、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市卫健委等十部门联合制定了《南平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工作要点的贯彻执行。
请各县(市、区)卫健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收集本辖区、本单位相关工作总结,于2023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市卫健委。
联系人:范倩倩;联系电话:8837917;邮箱:npsyzk@163.com。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公安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商务局 南平市审计局
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 国家税务总局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平市税务局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