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医保目录全过程规范化、精细化、高质量治理能力,省医保局坚持专家评审、适应临床、科学规范、动态管理原则,明确“七项职责”,注重“三个结合”,明确“五项机制”,组建黑龙江省医保目录管理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并明确和细化运行机制。
一、“七项职责”确保专委会工作全面覆盖目录管理各环节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精神和本省目录管理工作实际,将专委会职责扩充为七项。一是强化医保目录合理使用,研究和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可行性的方案和对策建议;二是参与承担医保目录相关课题调研,研提相关政策调整和解决方案;三是参与建立健全省级事权下医保目录调整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标准等支付政策;四是参与定点医药机构合理使用医保目录的点评和指导等,在医保目录政策落实、合理使用、有效监管、提高管理效能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和提出建议;五是参与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六是对医疗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次均费用等考核指标进行分析、评估和研判,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七是参与医保信访事项中“三项”目录认定等工作,并完成医保目录相关其他咨询、评估、认定等任务。
二、“三个结合”确保专委会全面传递理论方向和临床需求
为了确保实现既定管理目标,系统、全面、科学提高医保目录治理能力,黑龙江省在专委会构成上通过“六个结合”,确保专委会的广泛性、代表性,建立了由专家组、业务组、医保管理组等91名专家委员组成的委员会。一是医保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专家相结合。专委会主任由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长担任,委员包含医疗保障部门目录管理、医疗服务价格、经办管理,及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药监局的等相关专家。二是行政机关和各领域专家相结合。由14名医疗保障管理专家及医疗机构管理和临床专家、药品检验专家、卫生经济学专家共同组成。三是中西医临床专家和教学研究机构相结合。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及中西医医疗机构各科室知名专家教授共同组成。
三、“五项机制”确保专委会全面实现运行客观严谨规范有序
专委会组建后,在医保目录评审评估前,将采取“五随机”方式确定专家及产品分组,并按照“五项机制”常态化运行。一是从91名专委会专家中随机产生若干名评审评估组组长,二是从全省医药服务1600名专家库中随机产生若干名评审评估组成员,三是组长随机分组,四是成员随机分组,五是被评估产品随机分组。并且随机抽选过程全程录像并请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随机抽选结果在评审评估前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