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爱卫会有关规定,按照爱卫组织健全,爱卫会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落实责任等要求,结合“健康县城”、卫生县城创建,州卫生健康委结合德宏实际,牵头起草了《德宏州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dhaw_2020@163.com
电话:0602-2123518
征求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7日
通信地址:德宏芒市勇罕街9号州卫生健康委爱卫办
邮编:678400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